(第二稿 供讨论)
(一)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方案说明
1.评估依据
本方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1998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2002年12月28日),《教育部关于印发〈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发[2003]8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周济部长在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教高[2005]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教高厅[2004]21号)等法律法规文件制定。
2.评估宗旨
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贯彻“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的指导方针,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采取学院自我评估与教育部专家组评估相结合、资料查阅与现场考察相结合、全面调查与抽样测试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通过评估,进一步加强国家对独立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促使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和申办学校重视和加强独立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促进独立学院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严格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更好地位社会与经济建设服务。
3.评估结论
独立学院教育工作的评估结论分“通过”、“暂缓通过”两种。凡评为“合格”的学院,将予以“通过”;凡评为“不合格”的学院,予以“暂缓通过”,限制当年招生,限期整改并于适当时期进行复评。对于办学条件好、教育质量高的学院,学院以后可直接申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对于办学问题严重或因不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诱发事端、影响稳定的,将予以“停办”甚至严肃追究独立学院举办者和有关高校的责任。此外,对评估中采集到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状态数据,将进行分类整理、统计、分析和反馈,以便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4.适应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有1届(含)以上毕业生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二)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指标系统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主要观测点 |
办学指导思想 |
1.1学院定位 |
1.1.1办学定位 1.1.2学院规划 |
1.2办学思路 |
1.2.1教育思想观念 1.2.2教学中心地位 | |
1.3办学双方职责 |
1.3.1申办方职责 1.3.2合作方职责 | |
师资队伍 |
2.1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 |
2.1.1生师比 2.1.2整体结构状态 |
2.2主讲教师 |
2.2.1主讲教师资格 2.2.2教师风范与教学水平 | |
教学条件与利用 |
3.1基本教学设施 |
3.1.1校舍状况 3.1.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3.1.3图书馆状况 3.1.4运动场及体育设施 3.1.5校园网建设状况 |
3.2教学经费 |
3.2.1经费投入与核算 3.2.2 四项经费 | |
专业建设与 教学改革 |
4.1专业 |
4.1.1专业结构与布局 4.1.2人才培养方案 |
4.2课程 |
4.2.1课程建设与教学内容改革 4.2.2教材建设与选用 4.2.3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 | |
4.3实践教学 |
4.3.1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 4.3.2实验、实习和实训 | |
教育教学管理 |
5.1管理队伍 |
5.1.1管理组织与人员素质 5.1.2管理研究与实践成果 |
5.2教学质量监控 |
5.2.1教学规章制度的建设与执行 5.2.2质量标准与质量监控 | |
5.3学生管理 |
5.3.1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情况 5.3.2学风建设与学生管理 5.3.3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 | |
教学效果 |
6.1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 |
6.1.1学生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水平 6.1.2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
6.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
6.2.1论文(设计)选题及质量 | |
6.3思想道德修养 |
6.3.1 学生思想道德素养与文化、心理素质 | |
6.4体育 |
6.4.1体育 | |
6.5社会声誉 |
6.5.1招生行为与生源情况 6.5.2社会评估 | |
6.6就业 |
6.6.1就业情况 |
三)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主要观测点 |
参考权重 |
合 格 标 准 |
备注 | ||
办 |
1.1学院定位 |
1.1.1办学定位 1.1.2学院规划 |
0.6 0.4 |
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自身条件和发展潜力,适应地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确立教学型大学的类型定位和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定位 学院规划[1]体现学院的定位,各项建设规划基本合理,付诸实施 |
[1]学院规划,包括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 [2]民办机制,是指独立学院不靠政府投入,其投入主要是合作方承担或者以民办机制共同筹措,收费也是按照国家有关民办高校招生收费政策。 [3]申办方,是指按新机制、新模式(即八独立)举办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的普通本科高校,即独立学院所依托的母体学校。 [4]优质教育资源,是指独立学院依托的母体学校所具的优良教学传统和教学资源(包括师资力量、管理模式等) [5]合作方,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也可以是其它有合作能力的机构 | ||
1.2办学思路 |
1.2.1教育思想观念 1.2.2教学中心地位 |
0.5 0.5 |
注重先进教育思想观念的学习与研究,较好地处理规模与质量、发展与投入的关系,以就业为导向,办学思路清晰,质量意识较强 重视本科教学,教学中心地位基本确立,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 | ||||
1.3办学双方职责 |
1.3.1申办方职责 1.3.2合作方职责 |
0.5 0.5 |
采用民办机制[2]与模式独立办学,申办方[3]充分利用本校优质教育资源[4],对学院的教学和管理进行指导和负责 合作方[5]负责提供学院办学所需的各项条件和设施,参与学院的管理、监督和领导 | ||||
师 |
2.1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 |
2.1.1生师比 2.1.2整体结构状态 |
0.4 0.6 |
符合附表中合格的规定 师资队伍[6]结构比较合理;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和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比例均占30%以上,专职专任教师[7]占全院教师的1/3以上 |
[6]师资队伍,是指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包括教学岗位和管理岗位)。一般的母体学校委派教师、学院专职专任教师、聘期不足一年的外聘教师。 [7]专任教师,是指具有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编制在学院或聘期一年(含)以上,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其中,专职专任教师是指编制在独立学院的人员。 [8]岗位资格:是指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新参加教学工作的人员须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 ||
2.2主讲教师 |
2.2.1主讲教师资格 2.2.2教师风范与教学水平 |
0.5 0.5 |
符合岗位资格[8]的教师≥85%,教授、副教授的授课比例占主讲教师的30%以上
| ||||
教 |
3.1基本教学设施 |
3.1.1校舍状况 3.1.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3.1.3图书馆状况 3.1.4运动场及体育设施 3.1.5校园网建设状况 |
0.2 0.2 0.2
0.2 |
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生均占地、生均教学行政用房[9]、生均学生宿舍面积、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座位数(个)达到附表的“合格”规定,其他各类功能教室、实验室、实习场所和附属用房面积以及其内部设施,能较好地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的所占比例和百名学生配备计算机台数均达到附表中的“合格”规定 生均图书[11]和生均年进书量(册)均达到附表中的“合格”规定,管理手段较先进,图书馆使用效果好 生均运动场面积≥3平方米,有室内体育场所,设施基本齐全 有建设规划,运行状况良好,并在本科教学中发挥了作用 |
[9]教学行政用房,其中教学用房包括普通教室、语音室、图书馆、体育馆、体操房等教学和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房包括学院行政办公用房、教师工作室、会堂等。至于运动场、游泳池不含其内,另行统计。 [10]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是指单价8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值(不含实验台、桌、空调等)。 [11]图书,指纸质图书,电子图书不包括在那;业务类期刊杂志,以种类和年度为单位装订成册,1册算1本。生均图书和生均年进书量(册)包括校图书馆和院系资料室的图书。 [12]四项经费,包括本专科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各项经费的具体内容为: 本专科业务费:进行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所需的各种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加工、运杂费,生产实习费,答辩费,资料讲义印刷费及学生讲义差价支出等。 教学差旅费:教师进行教学调查、资料搜集、教材编审调研等业务活动的市内交通费,误餐费,外地差旅费。 体育维持费:各种低值体育器材和运动服装的购置费、修理费,体育运动会费用,支付场地租金和参加校际以上运动会的教职工运动员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公共体育教研室的业务性报刊、杂志、资料等零星费用。 教学仪器设备修理费:教学仪器设备的经常维护修理费。 | ||
3.2教学经费 |
3.2.1经费投入与核算 3.2.2 四项经费 |
0.5 0.5 |
学院独立进行财务核算 ;各项教学活动经费能够得到保障 四项经费[12]占学费总收入的比例≥12%,生均四项经费逐年增长或持平,基本满足人才培养需要 | ||||
专 业 |
4.1专业 |
4.1.1专业结构与布局 4.1.2人才培养方案 |
0.5 0.5 |
在申办方的指导下,专业设置适应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才市场的需求,专业的总体布局和结构符合学院的定位 能确定以应用性和技能型为主的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及培养模式基本符合培养目标要求;课程体系结构有利于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有相应的制度保证培养方案执行,且执行情况良好 |
[13]多媒体授课,是指利用多媒体技术授课,多媒体技术是指计算机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像、图形、动画等信息的新技术。 [14]实习和实践基地,是指具有稳定的场所,有明确定实践教学目的合内容,有稳定的教师和辅助人员队伍,有科研和技术生产活动,有开展因材施教、开发学生潜能的实习项目,场地、设施能满足教学需要。 [15]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 | ||
4.2课程 |
4.2.1课程建设与教学内容改革 4.2.2教材建设与选用 4.2.3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 |
0.4 0.3 0.3 |
有总体思路、具体计划和配套措施,执行状况良好 有教材选用和评估制度,主干课程选用同行公认的优秀教材,并注意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特别是理工类、财经政法和农林类专业) 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有一定成效;多媒体教学技术有一定使用面。必修课使用多媒体授课[13]课时比例≥10%,且使用效果好 | ||||
4.3实践教学 |
4.3.1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 4.3.2实验、实习和实训 |
0.4 0.6 |
体系设计较科学,注意内容更新,基本符合培养目标要求 时间有保证、措施得力、效果较好;有一定数量的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和实践基地[14]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90%,有一定数量综合性、设计性实验[15] | ||||
教 育 教 |
5.1管理队伍 |
5.1.1管理组织与人员素质 5.1.2管理研究与实践成果 |
0.6 0.4 |
有相对独立和比较健全的管理组织[16],管理队伍[17]较 稳定,结构基本合理,人员素质较高,工作较有成效 针对独立学院自身特点开展教育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并有一定数量的研究与实践成果[18] |
[16]管理组织,包括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两类组织。其中教学管理组织指学院教务处、院系教学委员会和教研室(或课程组);学生管理组织指学院学工部(学生处)、系学工办。 [17]管理队伍,包括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两支队伍。其中教学管理队伍指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教务处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系分管教学的主任、教学秘书等教学管理人员;学生管理队伍指学院和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总支)副书记、学工部(学生处)管理干部、学院和系团委干部、系学工办干部、辅导员及班主任。 [18]研究与实践成果,是指教育教学管理调研或咨询报告、论文、专著等。 [19]教学文件,包括学院转发的教育部或教育厅的教学文件、学院自行制定的教学文件(含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学期教学执行计划、课表、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20]教学档案,是指在本科教学实践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并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数字、声像等信息资料。其内容一般包括教学文件档案、教务工作档案、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习档案。 [21]主要教学环节,是指理论教学(如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如实验、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论文等)两个方面,具体包括课程 教学大纲(含实验大纲)编制、学期课程教学进度计划制定、备课(含教研室集体备课)、教案、作业布置与阅改、课后辅导答疑、考试命题、阅卷评分与试卷分析、实习和实验指导、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导、答疑等环节。 | ||
5.2教学质量监控 |
5.2.1教学规章制度的建设与执行 5.2.2质量标准与质量监控 |
0.4 0.6 |
教学文件[19]齐备,教学档案[20]完整,规章制度(其中包括独立颁发学历证书制度)基本健全,执行较为严格,效果明显 各主要教学环节[21]质量标准比较完善、合理;教学运行过程的动态监控活动正常,并注意发挥教学评估的反馈与改进作用,效果较好 | ||||
5.3学生管理 |
5.3.1学风建设与学生管理 5.3.2 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情况 5.3.3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 |
0.4 0.3 0.3 |
学风建设措施比较得力,学生管理工作体系比较完整,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并有效实施;有贫困生资助计划和配套措施 学生遵守校纪校规,考风良好 校园科技文化活动比较丰富,有一定数量的学生参与,效果较好 | ||||
教 |
6.1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 |
6.1.1学生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水平 6.1.2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
0.6 0.4 |
达到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 有一定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成果 |
[22]体质健康标准,是指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发的教体艺[2002]12号文件提出的《学生健康标准(试行方案)》。 | ||
6.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
6.2.1论文(设计)选题及质量 |
1.0 |
论文(设计)过程管理严格,选题能理论联系实际,基本符合培养目标要求;论文(设计)规范,完成质量较好 | ||||
6.3思想道德修养 |
6.3.1 学生思想道德素养与文化、心理素质 |
1.0 |
措施得力,学生思想道德、文化素质较好,心理健康 | ||||
6.4体育 |
6.4.1体育 |
1.0 |
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2]合格率95%-96%;学院重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学生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 | ||||
6.5社会声誉 |
6.5.1招生行为与生源情况 6.5.2社会评估 |
0. 6 0.4 |
独立进行招生,招生行为规范,招生计划完成较好,第一志愿录取率≥80% 社会对学院评价较好,实习单位、用人单位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反映较好 | ||||
6.6就业 |
6.6.1就业情况 |
1.0 |
就业指导工作有措施、效果较好,应届毕业生的年底就业达80%,毕业生就业去向与学院服务面向定位及专业培养目标基本符合 | ||||
改革与创新点 |
注:改革与创新点可以体现在:①治校方略及办学思路;②制度创新及运行机制;③教育模式及人才培养特点;④课程内容及教学方法改革等方面 | ||||||
(四)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结论标准
本评估指标体系有6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其中重要指标(黑体字)12项,一般指标7项。二级指标的评估等级为“合格”、“不合格”两级。评估标准仅给出合格等级,低于合格等级的评为“不合格”。
独立学院的综合评估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其中“合格”标准为:二级指标评为“不合格”的≤4项(其中重要指标评为“不合格”的≤2项)。
(五)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合格标准(附表)
学校类别 指 标 |
综合、师范、 民族院校 |
工、农、 林院校 |
语文、财经 政法院校 |
医学 院校 |
体育 院校 |
艺术 院校 |
生师比 |
18 |
18 |
18 |
16 |
11 |
11 |
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 (平方米/生) |
14 |
16 |
9 |
16 |
22 |
18 |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元/生) |
5000 |
5000 |
3000 |
5000 |
4000 |
4000 |
生均图书(册/生) |
100 |
80 |
100 |
80 |
70 |
80 |
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生均占地面积(平方米/生) |
54 |
59 |
54 |
59 |
88 |
88 |
生均宿舍面积(平方米/生) |
6.5 |
6.5 |
6.5 |
6.5 |
6.5 |
6.5 |
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台)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个) |
7 |
7 |
7 |
7 |
7 |
7 |
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生均年进书量(册) |
4 |
3 |
4 |
3 |
3 |
4 |
注:摘自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
(六)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办学条件指标测算方法
[1] 全日制在校生数=本科生数+专科生数
[2] 生师比=全日制在校生数/教师总数(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不足一年的外聘教师数×0.5)
[3] 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比例=(具有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数)×100%
[4]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行政办公用房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
[5]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全日制在校生数
[6] 生均图书=图书总数/全日制在校生数
[7] 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数
[8] 生均学生宿舍面积=学生宿舍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
[9] 生均占地面积=占地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
[10] 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教学用计算机台数/全日制在校生数) ×100
[11] 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全日制在校生数) ×100
[12] 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13] 生均年进书量=当年新增图书量/全日制在校生数
※ 电子类图书、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已在相关指标的定量中予以考虑,测算时均不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