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试卷复查要求


发布时间:2008-10-21 09:15:17 点击量:2651

根据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工作安排,现对试卷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查试卷的范围

本科从98级开始;专科从99级开始。所有考试考查课程

的试卷均在复查之列。98级及之后各年级,试卷要保存到教育部专家组评估之后,然后按有关规定学生毕业后保存一年。

二、复查试卷的要求

1、复查试卷前,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核准学生成绩名册。名册要以班为单位,学生人数必须准确。核准后的空白学生成绩名册务于320前送交到评建办。承担公共课程的教学单位可向各相关学院领取空白学生成绩名册,以便复查试卷时与各学院保持一致。

2、试卷复查要以成绩单上的成绩为准,若成绩单上的成绩与试卷卷面成绩不符时,应调整卷面上的分数,并在所有改动处加盖阅卷教师的印章,以往改动处未加盖印章的要补盖。

3、原则上成绩单的成绩不能更改,若确需更改成绩时,需要教学副院长(主任)、教学秘书审查同意,而且该门课程的成绩单需重新誊写,并要准确无误。。

4、对曾进行过普调成绩的个别课程更要认真复查,而且要对普调的原因及普调原则作出合理的解释和说明,并形成书面材料附于试卷册的首页。

5、试卷复查完后,要以班为单位、按学号(从小到大)有顺序地装订成册,做到试卷份数与该班学生人数相符;试卷装订顺序与成绩单学号顺序相符。平时成绩单要附在试卷册首页上,然后加试卷封皮,封皮上的内容填写要认真。(封皮由教务处统一印制下发)

6、试卷复查无误后,将学生该门课程的"考试考查成绩分析表、空白试卷、标准答案或答案要点"装订在一起存档。

7、本次复查的试卷,是指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试卷,不含进修生的试卷。

8、补缓考试卷复查后,要以年级为单位单独装订成册,需在首页附目录(包括补缓考课程名称、班级、姓名、学号、补缓考成绩),以便于检查。

9、各教学单位要对试卷复查工作引起高度重视,要有专人负责,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各教学单位要在2003620前完成所有试卷的复查工作,届时学校将组织检查组进行全面的核查。

 

吉林师范大学评建办

2003312

 

地址: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蜀ICP备05005318号   
川公网安备51110202000072号